鉴定知识
作者: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:2015-11-12 18:05:09 人气:107
一、亲子鉴定可适用于哪些领域?
1、亲权、亲缘关系的认定:如 父母子女关系、 爷孙关系、 叔侄关系 兄弟关系 姐妹关系 等。
2、遗产的继承、子女的赡养以及婚外关系中小孩或胎儿的生父认定(包括胎儿性别认定)。
3、遗失或失散家庭成员认亲。
4、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婴儿确认。
5、移民公证、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中血缘关系的确定。
6、在某些交通事故、保险理赔等处理时,需要进行亲缘关系的认定。
7、某些刑事犯罪(如:强奸案、失踪案、拐卖婴儿)过程中,个体身份验证。
8、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。
二、亲子鉴定效力如何?
1、亲子鉴定结果有一定证据属性
由于鉴定结果本身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,所以这个问题首先要摆在证据的角度来看。从现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律来看,有条文或权威司法解释表明“亲子鉴定”可以作为法定证据使用。我们平时接触的证明材料多种多样,但是,只有那些法律认可并由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证明材料,而且是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证明材料,才有可能作为法定证据来使用。可以说“亲子鉴定”的效力目前大多还是体现在伦理道德层面,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情况出现的不多。
2、亲子鉴定结果一般来说不能作为违反“忠实”的证据
我国2001年《婚姻法》第四条中规定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。那么,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有了“婚外”子女,能否据此作为其违反“忠实”义务的证据呢?从我国历来的情理角度上来讲,显然是没有疑问的。但从法理上来说,却不尽然。
《婚姻法》关于“忠实”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主观上进行要求的,像“包二奶”、“一夜情”等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。至于在保持家庭关系的条件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生有子女,能否作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依据,《婚姻法》没有明确规定,我国目前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,也就不能将二者简单划等号,至于是否违背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判断。
“亲子鉴定”问题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,目前在我国法律上还是一个尚待继续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,但总而言之,“亲子鉴定”结果在案件事实上的证明效力是有限的,其能直接证明的只有一点,那就是被鉴定人之间否具有血缘上的身份关系。由此,对于“亲子鉴定”结果是否有其他证明效力要结合其他证据具体案件具体判断,法律上都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。
3、亲子鉴定结果当做证据使用可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
“亲子鉴定”结果在诉讼当中应能作为证据使用,但其直接证明效力只能停留在证明是否具有血缘上的身分关系,而且一般是伦理层面上证明,如要超出此证明力,就需与其他证据来形成证据链。尤其是不能仅凭“亲子鉴定”结果就否认鉴定人之间法律上的父母或子女关系。